加强初级卫生保健(本决议草案由下列代表团提出:博茨瓦纳、保加利亚、古巴、捷克斯洛伐克、埃塞俄比亚、德意志民主共和国、加纳、匈牙利、冰岛、肯尼亚、马来西亚、蒙古、莫桑比克、尼日利亚、挪威、巴基斯坦、波兰、瑞典、瑞士、泰国、苏联、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、美国、赞比亚、津巴布韦)
引用
世界卫生大会, 41. (1988). 加强初级卫生保健(本决议草案由下列代表团提出:博茨瓦纳、保加利亚、古巴、捷克斯洛伐克、埃塞俄比亚、德意志民主共和国、加纳、匈牙利、冰岛、肯尼亚、马来西亚、蒙古、莫桑比克、尼日利亚、挪威、巴基斯坦、波兰、瑞典、瑞士、泰国、苏联、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、美国、赞比亚、津巴布韦). 世界卫生组织. https://iris.who.int/handle/10665/190011
描述
(议程项目12)文件编号
A41/A/Conf.Paper No.8 Rev.1A41/A/Conf.Paper No.8 Rev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