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饮水供应和公共卫生十年:由下述代表团提出的决议草案:巴巴多斯、巴西、加拿大、智利、中国、埃及、加蓬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、印度尼西亚、摩洛哥、菲律宾、斯威士兰、泰国、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、美利坚合众国和也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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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itação
世界卫生大会, 36. (1983). 国际饮水供应和公共卫生十年:由下述代表团提出的决议草案:巴巴多斯、巴西、加拿大、智利、中国、埃及、加蓬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、印度尼西亚、摩洛哥、菲律宾、斯威士兰、泰国、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、美利坚合众国和也门. 世界卫生组织. https://iris.who.int/handle/10665/1858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