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亲与其健康新生儿的早期皮肤接触
RHL实践意义 由Saloojee H撰写
该评价的结果一定程度上为目前倡导的实施肌肤接触(SSC)作为健康足月婴儿的护理标准提供了支持。 由于纳入研究存在方法学缺陷,未能就肌肤接触(SSC)对母乳喂养持续时间和母婴行为及生理学影响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。 而且也妨碍了明确建议的提出。 以下建议与所谓的“极早肌肤接触”(SSC开始于出生后大约30到40分钟内)的内容是一致的。
初级保健水平
在实施该干预时应注意以下各点:
- 在出生后头三十分钟内将赤裸的婴儿擦干后,戴或不戴帽子,垂直置于母亲两乳间裸露的胸部。
- 母亲可穿件前部敞开的睡袍。 婴儿应包裹在睡袍内,仅露出头部。
- 母亲穿什么和婴儿如何保暖以及婴儿的背部盖什么可(依气候和文化习惯而)不同。
- 最重要的是母婴直接腹对腹(肚子对肚子)皮肤接触(SSC),婴儿保持温暖和干燥。
保温
如果保持腹对腹持续皮肤接触(SSC),婴儿完全干燥,且背部盖有一条预热过的毯子(或其它材料),头戴一顶干燥的帽子,健康新生儿的体温将保持在安全范围内。
母乳喂养
可通过以下方法鼓励及早纯母乳喂养:
- 一旦接到新生儿即将婴儿置于乳房上(理想情况下在出生后30分钟内);
- 保健人员对母亲提供帮助开始母乳喂养;
- 依需要日夜多次哺乳;以及
- 在哺乳前不提供喂食。
母亲应有权决定是否保持与其婴儿的皮肤接触(SSC)以及何时停止接触。 然而,保健人员应鼓励母亲在轻松的环境中延长与其婴儿的皮肤(SSC)接触时间。 他们还应确保任何不这样做的决定都是在母亲对皮肤接触(SSC)的可能好处完全知情后作出的。
二级保健水平
同上。
在家或在社区
同上。
致谢: 无
本文的引用应为: Saloojee H. 母亲与其健康新生儿的早期皮肤接触: RHL实践意义(最新修订: 2008年1月4日)。 WHO生殖健康图书馆;日内瓦: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