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和环境卫生:由阿尔及利亚、阿根廷、澳大利亚、玻利维亚、博茨瓦纳、加拿大、中国、哥伦比亚、哥斯达黎加、丹麦、厄瓜多尔、萨尔瓦多、芬兰、德国、几内亚、匈牙利、冰岛、印度、牙买加、肯尼亚、尼加拉瓜、尼日利亚、挪威、巴基斯坦、秘鲁、瑞典、瑞士、泰国、汤加、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、阿拉伯联合酋长国、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、南斯拉夫和津巴布韦代表团提出的决议草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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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卫生大会, 44. (1991). 水和环境卫生:由阿尔及利亚、阿根廷、澳大利亚、玻利维亚、博茨瓦纳、加拿大、中国、哥伦比亚、哥斯达黎加、丹麦、厄瓜多尔、萨尔瓦多、芬兰、德国、几内亚、匈牙利、冰岛、印度、牙买加、肯尼亚、尼加拉瓜、尼日利亚、挪威、巴基斯坦、秘鲁、瑞典、瑞士、泰国、汤加、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、阿拉伯联合酋长国、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、南斯拉夫和津巴布韦代表团提出的决议草案. 世界卫生组织. https://iris.who.int/handle/10665/194741